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0 20:14:09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在上述期限内,用人单位不得与之解除劳动合同。2、但一些女职工却将这些特殊规定片面地理解为,处在三期内,就可以“为所欲为”,用人单位在任何条件下都无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这是不对的。女职工“三期”内一概不能解雇吗。女职工“三期”内的,并非一概不能解雇,对于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的、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女职工,即便其处于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亦可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试用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一定的条件。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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