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2:27:43
法律分析。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符合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两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按规定,符合在驻地找对象结婚的中级士官、年龄超过二十八周岁的男士官或者年龄超过二十六周岁的女士官以及烈士子女、孤儿或者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士官,结婚满两年的(指士官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并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至士官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止满两周年),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可在配偶父母任何一方户口所在地安置;因其他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因国家和建设需要),由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二是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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