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2:24:21
申请监督期限两年。一、申请监督的条件。1、由承办案件的人员制作《立案请示报告》。2、经部门负责人或者主办检察官审查。3、由部门负责组织讨论同意。4、由部门负责人或主办检察官报请检察长批准。重大、复杂或者疑难的案件,还要由检察长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经过批准或决定以后,由承办人填写《立案决定书》,人民据此正式对案件展开侦查。二、当事人如何申请监督办案。如果当事人所报案件符合法定立案条件的,机关不予立案。那么当事人对于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不满意的话,可以在收到通知的10天以内向当地机关申请复核。复核时机关决定不予立案的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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