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2:17:50
对于夫妻共有的房产,单方不能擅自处置,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确定,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一方未经配偶同意实施的买卖配偶可以收回房权,但需要对买受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其损失;买受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配偶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一、房屋买卖合同有人未签字合同有效吗。1、产权登记在出卖人一人名下。夫妻双方将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比比皆是,而在房屋买卖中,未登记的共有人往往以出卖人未经其同意私自出售房屋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针对对于这种情形,个人认为只要买受人与出卖人之间不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出卖人配偶的利益,一般应认定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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