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21:33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受理。(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受理。(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管辖。(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是否受理,由该依其国内法决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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