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20:30
按现行限定,临时工辞工也是需要按《劳动合同法》的限定,试用期内提前三天,试用期后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限定的除外。《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二)未及时足量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规则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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