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17:43
在涉外遗嘱继承中,由于世界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其遗嘱继承的准据法也有所不同。主要涉及遗嘱能力、遗嘱方式、遗嘱的形式要件、遗嘱的实质要件、遗嘱的效力等。1.遗嘱能力的准据法。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但是,如果遗嘱人立遗嘱时的住所与其死亡时的住所不一致时,其遗嘱能力是以哪一个住所为准?一般认为应当由当事人的属人法解决。但在属人法的确定上,各国具体做法不一。比如,日本、波兰等国是依遗嘱人立遗嘱时的本国法;奥地利采取的是依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的本国法;瑞士采取的是选择适用遗嘱人的本国法或住所地法;英国、美国、法国等国家采取的则是区别制来确定遗嘱能力的准据法。2.遗嘱形式要件的准据法。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