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22:14
协商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是国际上许多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实践证明这一机制能够缓解劳资矛盾、稳定劳动关系,能够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因此,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工会、企业组织建立三方协调机制已成为保障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必然选择。我国于1990年批准了《三方协商促进国际劳工标准公约》,并逐步在法律层面上对三方机制作出了规定。2001年10月27日新修正的工会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在我国,三方协商机制是由代表的劳动行政部门、代表职工的工会组织和代表企业的某些企业代表组织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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