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09:06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杨某,男,23岁,工人。1997年8月14日晚9:30,彭某在某市路其家附近,遇见两男青年正在侮辱其女朋友毛某,便上前指责,遭到一名男青年殴打,被迫还手,在对打时,穿着便衣的民警朱某路过,未表明其。人员身份,即抓住彭某的左肩,彭某误认为是对方的同伙帮凶,便拔出牛角刀对朱的左眼戳了一刀逃跑,因朱某叫喊,彭某被群众抓住,现拘留。经治疗朱某左眼已经全瞎,经法医鉴定,属于法定重伤的一种。二、案件问题。正当防卫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三、案件判决。判决认为,彭某的行为属于假想防卫,防卫过当,应定过失重伤罪。四、案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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