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32:15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需与主债务履行期限一致或超过,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六个月。保证期间为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间,不可中止、中断或延长。若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同时届满,则视为没有约定。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后计算。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债权人与担保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到期,视为没有约定。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六个月。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会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到期后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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