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34:36
法律分析:成立婚姻介绍机构必须具备条件。(1)有挂靠单位,并经其审查同意开具证明。(2)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相应的办公设备,办公场所2年内不得变更。(3)有一定的自有资金,注册资金不低于3万元。(4)有3名以上熟悉民法典律、业务知识,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工作人员,法人代表应有所在地常住户口。(5)有符合法律、法规和婚姻管理规定的规章制度。(6)法人代表有当地门出具的连续3年内无犯罪和经济违法行为的证明。(7)有明确的服务宗旨、服务项目。婚姻介绍所的申报审批程序。(1)凡具备上述“七有”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到当地区、县(市)民政局填写《婚姻介绍单位申请审批表》(一式五份),连同证明材料呈交区、县(市)民政局。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