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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33:55
律师解答。1、应先带上当事人(收 养 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等资料,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手续。2、再凭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明,及上述资料,去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3、具体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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