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25:37
所需证件;我国民政部在《中国公民同外在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中,作了若干规定。我们国的涉外婚姻登记工作,由民政部和省、市、自治区民政厅(局)代表统一管理;外交部和省、市、自治区外事办公室负责处理对外交涉事项。中国公民同外在中国公民(包括常驻我们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在中国公民,外籍华人、定居我们国的侨民)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我们国民法典和《中国公民同外在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有关条款的规定。必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一)中国公民必须持的证件。1、本人户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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