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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25:05
法律分析:在办理收养手续后,去当地为孩子上户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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