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29:54
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所需材料。(1)本人户籍证明。(2)本人户籍所在地县级或工作单位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企业出具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或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谁结婚的证明。外国人应持有的证件有。(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明。(2)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外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件、临时入境和居留证件。(3)经外交部和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者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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