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6:14:38
夫妻私自借款,如果未用于共同生活且妻子不知情,则不属于共同债务,但需提供证据。根据《民法典》第10条,夫妻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文章仅供参考,如有法律需求,请咨询律师。法律分析;丈夫私自在外借钱,如果借的钱没有用于夫妻的共同生活,并且妻子不知情,就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比如:借款时的家庭财务状况,证明借款时,家中不缺钱,也没有突发事件需要举债借款;借款的用途,以及借款时借款人的借款理由;亲戚朋友证言,如有人直接证明该笔借款的用途更好。反之,则为共同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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