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2:14:22
法律分析:可以减半收取,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涉及财产的案件,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上诉费用仅就上诉的那部分财产价值缴纳。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非财产案件按照标准交纳。(2)申请费。如果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应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并分别由原告、被告、第三人交纳。终结诉讼的案件,预交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当事人对人民决定的诉讼费用计算有异议,可向人民请求复核,不得单独就诉讼费用的决定问题提出上诉。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