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07:40:02
法律分析。1.精减时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4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412元(含医疗费50元)。2.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6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534元(含医疗费50元)。3.精减时连续工龄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领取原标准工资7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713元(含医疗费50元)。4.精减时连续工龄在二十年以上的(领取原标准工资100%的),月生活补助费调整为1065元(含医疗费5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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