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5:24:15
第一、原则上无新情况,新理由,从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不予受理;若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起诉。第二、但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可以不受6个月的;第三、若在此期间,另一方起诉要求离婚,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也不受6个月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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