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5:26:18
1、职工因工伤待遇给付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是职工与社会保险机构发生的工伤待遇给付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职工可向社会保险机构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包括因工随车外出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的伤亡),即使职工本人有一定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但不包括犯罪和自杀行为。认定职工工伤,并不影响企业按规定对违章操作的职工给予行政处分。3、司机在执行正常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属于无责任或少部分责任的,一般应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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