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5:14:14
法律分析。有定期交费、不定期交费和一次性交费三种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第三条 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第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原则上以市、县、自治县为统筹单位,实行属地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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