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5:21:41
夫妻离婚时,一方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往往在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问题上作出较大让步。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抚养孩子的成本也越来越高,而对方支付的抚养费根本不能满足孩子的基本生活。那么,针对此种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可否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基于父母对子女负有法定的抚养义务,当承担抚养费的一方支付的抚养费明显不能满足子女的健康成长时,子女可以要求对方在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内增加抚养费,若与对方就增加抚养费相关事宜协商不成,可另案起诉。但,增加抚养费需要符合法定事由,具体包括。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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