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13:43:23
单位是否应对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担责。虽然驾驶人驾驶公车办理的是个人事务,仍然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但如果驾驶人员有重大过错或者故意的,单位可以向驾驶人追偿。理由如下:首先,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上述中,张某虽然是公车私用,但作为车辆所有人工商局有责任管理控制好自己的的车辆,显然对张某的私自驾驶行为有过错,所以张某所在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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