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7:44:23
1、停工留薪期的确认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一是停工留薪期的确定主要是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单来确定。《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情诊断意见确定。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休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如江西省制定的《江西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工伤人员的伤害部位做了详细分类。若工伤人员未在期满前向用人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书面申请的.停工留薪期终止).该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各一份。一般不超过6个月。具体期限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