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7:46:19
法律分析。(一)变更;在客票有效期内,可以免费办理一次非自愿变更航班日期,变更至2021年03月31日24时(含)前的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再次变更航班或变更至2021年04月01日0时(含)以后的航班,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尚未确定新的旅行日期,请各销售单位积极协助旅客在航班起飞前先取消航班订座,待确定新的旅行日期后,再办理客票变更手续。(二)退票;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办理客票未使用航段的非自愿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已按上述原则办理过变更的客票如申请退票需按客票使用条件办理。(三)变更航程及签转。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如要求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建议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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