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8 08:49:23
办理停止供热手续需在每年9月20日前申请,否则可能影响整栋楼的供暖。用户需准备相关材料并到收费窗口办理报停手续,缴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未按时办理停热手续将视为正常用热,逾期申请恢复用热需交纳违约金。供热单位提醒用户在办理停热前需结清热费。超期办理恢复或停热可能破坏水力平衡,影响其他用户的供热效果。停热、恢复供热手续必须在9月20日前办理。法律分析;办理所需手续如下:材料准备齐全后,用户需到收费大厅业务窗口申请报停。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用户填写报停工作流程单并签订报停协议,报停工作流程单必须有初审人员、经办人、审核人员签字。用户持签字后的报停工作流程单,到收费窗口缴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所需材料。需携带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房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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