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16:56:06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是因为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分以下情形处理。1、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未申请工伤认定,但基于特殊情形已经申请延期的,在延期内申请的应当受理。2、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申请,应当受理。3、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超过1年的可以继续申请,应当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是因为申请的部门没有管辖权的,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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