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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21:30:57
法律分析。不可以,对于需要补交的部分应该及时补缴,一直未缴纳,税务机关可能会追征税款、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二条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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