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21:38:16
申请设立外国银行代表处的部门是谁。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设立外国银行代表处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在一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设立的决定。相关法律规定;《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设立外国银行代表处,应当将下列申请资料报送拟设代表处所在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一)申请书,内容包括拟设代表处的名称、所在地等。(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申请人的章程。(四)申请人及其所在集团的组织结构图、主要股东名单、海外分支机构和关联企业名单。(五)申请人最近3年的年报。(六)申请人的反洗钱制度。(七)拟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的身份证明和学历证明的复印件、简历以及拟任人有无不良记录的陈述书。(八)对拟任该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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