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04:48:14
1、单位提出采购计划,报市财政局分管业务科室进行预算审核。2、财政局各业务科室批复采购计划,转采购办。3、采购办按采购制度审批汇总采购计划,一般货物采购交由采购中心采购,特殊物品采购可委托单位自行采购。4、采购中心制作标书,并送采购单位确认。5、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发售标书,组织投标,主持开标。6、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选出预中标供应商。经采购单位确认后,决定中标供应商。7、中标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一、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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