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21:18:25
股东会是由全体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法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公司法对临时股东会的召开因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而有不同的规定。第一,有限责任公司的临时股东会。公司法第四十条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二,股份有限公司的临时股东会。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份有限的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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