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5 21:15:13
一、公司章程能否对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方式进行规定。公司章程可以对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方式进行规定,其规定可以排除相关法律的适用,但是法律有强制性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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