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00:24:33
法律分析。可以。三角债,是人们对企业之间超过托收承付期或约定付款期应当付而未付的拖欠款的俗称,是相关债务人之间拖欠款所形成的连锁债务关系。通常由甲欠乙的债,乙欠丙的债,丙又欠甲的债以及与此类似的债务关系构成。在破解“三角债”之前,我们应明确三角债之间的债务关系。别人欠我们钱,到了还款日期依然不还款,对方常常以第三方欠他钱搪塞我们,这时候首先弄明白欠款人说的第三方债务关系是否真的存在,有以下2种因素。第一、如果是欠款人虚构的,那就是欠款人躲债、耍赖的一种手段,因此不用理会他说的别人欠他钱造成还不了款,按照正常债务追讨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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