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6 22:50:49
建筑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人民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当事人经释明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一审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未申请鉴定,虽申请鉴定但未支付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二审诉讼中申请鉴定,人民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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