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2:41:16
一、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2、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3、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4、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人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裁定。5、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6、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权、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7、经人民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二、执行管辖;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执行。2、法律规定由人民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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