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7 03:31:01
涉外离婚房产分割,由夫妻双方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的,由判决分割。执行分割时,可以由当事人或请求外国执行。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决,当事人请求执行的,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应当由当事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申请承认和执行。一、夫妻关系经济财产如何分配。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