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07:29:02
一、胁迫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胁迫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最高人民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规定,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所称的“胁迫”。因受胁迫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只能是受胁迫一方的婚姻关系当事人本人。二、被胁迫结婚没有实物证据如何处理。被胁迫结婚没有实物证据应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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