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09 19:04:23
七级伤残鉴定标准;1、轻度智力障碍。2、三肢瘫(肌力4级)。3、单肢瘫(肌力3级)。4、轻度非肢体瘫运动障碍。5、不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6、一侧面神经完全性麻痹。7、中度尿崩症。8、面部瘢痕形成30cm2以上,明显影响容貌。9、面部轻度毁容。10、唇缺损累计长度大于上唇或下唇长度。11、外鼻部缺损2/3以上或严重畸形。12、一眼球缺失,或一眼球萎缩具有手术摘除适应征。13、双眼低视力1级。14、双眼视野≤48%(或半径≤30°)。15、双侧耳廓缺失或极重度畸形。16、双耳损伤,一耳听力损失≥71dBHL,另一耳听力损失≥56dBHL。17、舌体缺失1/2以上。18、双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Ⅲ度。19、器质性失音。20、局限性脓胸行部分胸廓成形术。21、一肺叶切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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