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5 01:35:08
误区一:“临时工”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以使用“临时工”为由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这些职工的合法权益。误区二:试用期过后再签劳动合同一些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明确表示,新招用人员的试用期是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才能签劳动合同。对此,市劳动保障局劳动工资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声称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说法,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的劳动合同内容之一。按照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即应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期之前。按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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