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4 09:50:33
如果犯罪地和嫌疑人居住地不一致的,根据相关的规定,犯罪地的机关具有管辖权,因此一般情况下刑事强制措施的执行机关也是当地机关,无特别理由不得随意变更。根据我国的机关办案程序规定,在侦查阶段,我国的刑事案件管辖权归属采”犯罪地主义“——这是由于犯罪地是犯罪发生的地方,一般情况下采取相关的证据,调动资源进行调查都较其他的机关方便,更有利于进行相关的调查,破获案件,因此一般情况下都不会轻易更改,”规定“中提到的”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情况一般是指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犯罪结果和犯罪行为地存在空间距离”的情形,因此,对提问而言,如果在本地看守所进行调查更为适宜的,机关会自行进行分工,但一般不能通过申请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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