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4 10:04:01
[案情]甲公司通过竞标取得了县级公路x-y段公路的承建,而后甲公司把x-y段公路以《x-y段公路劳务分包协议》的形式全部转给当地人乙修建,协议约定该工程所需费用由乙全部垫资,业主验收合格后,甲公司抽取工程总价的20%作为管理费,剩余部分支付给乙。协议签订后,乙组织了当地村民丙、丁等连同乙共50人共同修建此段公路。在修建此段公路中,原材料、机器设备等均由乙等50名村民自行组织,从路基到水泥路面也由乙等村民完成。在完工并交付使用后,乙等50名村民并未如期拿到约定的工程款,乙以甲公司作为被告向提起诉讼,要求按协议执行。[分歧]针对本案存在以下三种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属于劳务分包合同纠纷,并且当事人间已签订协议,应当按协议处理。[评析]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二、本案也不是劳动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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