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3 14:34:15
城镇土地使用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开征范围内的土地为课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