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3 12:44:16
宁波医保报销比例如下:1、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2、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3、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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