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3 11:58:57
根据《公司法》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或非货币财产出资,但非货币财产必须能够估价并可以合法转让。对非货币财产的出资必须进行评估,核实财产,不能高估或低估作价。如果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要按照规定执行。根据第2第1款,股东应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货币出资应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法律分析;《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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