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3 23:50:06
法律分析:商家没货,只有在商家在明知没有货物,也没有意向补充货源情况下,仍然进行售卖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三倍赔偿。否则不能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消费者权益保》第四十五条中规定:在保修期内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经营者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那么经销商就不能以租赁为由要求交纳相关费用,你与经销商之间不存在关系,而是买卖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