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3 23:06:39
多给别人的钱可要回。不退可向起诉,侵占行为不构犯罪,不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985条,受损可要求返还,除履行道德义务、清偿债务、明知无义务外。986条,不知且不应当知道取得利益无法根据,不需返还。法律分析;你可以将多给别人的钱要回来。如果该人不退回,你可以持相关证据向人民起诉。该人的行为是侵占行为,但不构成犯罪,机关不能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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