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4 04:04:42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一、诉讼费的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1)案件受理费。(2)申请费。(3)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2、案件受理费包括。(1)第一审案件受理费。(2)第二审案件受理费。(3)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3、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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