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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5 15:35:35
一般来说是可以的,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四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管辖。《监狱法》第十五条人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机关,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根据以上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管辖,罪犯在判刑后由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在司法实践中,送交监狱是指犯罪地所在省份的监狱。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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