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5 15:20:11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用人单位全称。(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3)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4)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5)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2、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一、应该如何申报工伤认定。1、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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