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文章
时长:00:00更新时间:2023-10-15 17:06:37
一、关于不当得利的规定。《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规定,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二、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有处罚吗。(一)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当得利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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